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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关于零星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名录库入围比选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18 10:41:07 浏览:

闽南师范大学关于零星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名录库入围比选的公告

各绿化养护管理单位:

为加强学校树木修剪移植等零星环境整治项目的管理,提高树木管养等事项工作效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研究,决定对零星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名录库进行入围比选。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闽南师范大学零星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名录库比选

2.项目地点:闽南师范大学

3.比选单位: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绿化养护、绿化管理经营范围。

3.单位注册地或分公司登记地在漳州,或在漳州有固定办公场所。

4.近三年,申请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申请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在闽南师范大学范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零星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名录库服务期限及服务范围

1.服务期限:入选零星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名录库的单位服务期限为2年。

2.服务范围:未达到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零星环境整治项目,或无法准确预估的树木移植修剪清运等绿化养护管理项目。

四、比选响应

(一)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818日至202282418:00止)

(二)符合参选资格要求的各申请单位应在2022825830分至2022825930分(北京时间)内给出比选响应。

(三)提交比选资料的受托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交以下资料(比选文件格式附后)

1.《加入闽南师范大学零星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名录库申请表》;

2.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参加比选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附“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个体工商户附经营者及授权委托人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记录);

4.注册登记地为漳州以外的,需提供在漳州固定办公场所的产权证明文件(非自有房屋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后加盖公章装订一份,用档案袋密封并在档案袋各个缺口处加盖公章。报名单位须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三)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

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闽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逸夫楼)一楼大厅(从学校东门外诚东酒楼伸缩门进来)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因疫情防控需要,拒绝中高风险地区返漳人员、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者前来参加比选活动。参与的供应商代表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八闽健康码(需为绿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投标人代表体温须在37.3摄氏度以下,须按要求佩戴口罩。

四)开标时间:2022825940分。

五、比选保证金

本次比选无需缴交保证金。

六、中选确定方式

(一)由专家对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现场拆封,并对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核。

(二)经审核符合规定要求的,按单位报名顺序确定编号,采用随机摇号方式确定3家单位列入闽南师范大学零星环境整治项目施工单位名录库。

七、中选公示和签订服务协议

1.中选结果将在“闽南师范大学后勤处(https://zwc.mnnu.edu.cn/)”网站上发布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2.除发生投诉情况外,中选人应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协议)。

八、服务收费

项目

规格

单价(元)

备注

吊车

起重量25-35

2200/台班

均为含税价

起重量16吨以内

1600/台班

随车吊

载重量8

1600/台班

200/小时

高空吊车

吊臂高16米以内

1500/台班

挖掘机

轮式

1500/台班

钗车


200/小时

技术工

从事有技术含量的工种

250/天·人

普通工


150/天·人

运输

货车(车斗约7m*2.5m

700/

农用车(载重量812吨)

220/

小货车及短途运输

120/

每次委托业务根据上述单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九、服务期委托业务抽签办法

由比选管理工作小组对名录库中的施工单位进行编号。当发生委托业务时,采取随机抽签的办法确定中选施工单位。

随机抽签的办法:用乒乓球标注编码,放入密封箱,按随机抽签办法确定中选施工单位。取三个号码,分别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由第二中标候选人递补,依次类推。

十、名录库管理

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名录库内施工单位服务诚信档案。已经进入名录库的施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被清出名录库,且不再受理其下一轮的入库申请:

1.在服务期内出现重大违法记录的;

2.放弃接受委托业务达到次的,或业主发出委托信息四小时内未响应达到次的,或未按业主指定时间到位进行施工作业达到次的;

3.施工单位未能根据委托业务使用恰当机械、合理配备人员,经1次书面警告,再次出现同样情况的;

4.施工作业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未及时向业主反馈,主动沟通协调,造成工作被动的;

5.施工作业过程中不配合业主合理调度管理的;

6.未按业主要求时间完成施工作业达到次的;

7.虚报多报工作量的;

8.应急、突发状况未及时响应的。

注:若施工单位被清出名录库,将按招标比选号先后顺序依次递补到三家。若无递补单位,将重新招标补充递补到三家。

联 系 人:郭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18850227586 13709380097

闽南师范大学

20228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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