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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教工之家一层理发室招租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8-10 15:03:45 浏览:

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教工之家一层理发室招租公告

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教工之家一层理发室招租。租赁期限约3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0,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闽南师范大学圆山校区教工之家一层理发室,面积约13平方米,简单装修。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仅限经营理发、染发、烫发相关业务。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或违规违法史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需证照齐全,具备或满足所竞租店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所竞租标的要求的经营用途之一项或多项),近三年来(20188月以来)有1年及以上经营经验(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闽南师范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及投资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3、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4、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收银卡机维护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7、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8、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9、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六、竞标方式当租赁标的经公开征集只产生1名合格的竞租人时,则确定该合格的竞租人为承租方。当租赁标的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竞租人时,则通过抽签确定承租方。

七、公告期限:2021810日—2021812日。

八、竞标报名时间:2021813上午9:00-1000递交竞标材料。

九、咨询电话:0596-2559256地址:闽南师范大学达理活动中心二楼。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21810

  • 附件【招租邀请函.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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