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后勤招投标 >> 正文

后勤招投标

闽南师范大学瑞京学生公寓D幢底层1、2号店面招租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6-06 15:34:35 浏览:

受委托,现对以下租赁标的广泛征集竞租人,特公告如下:

一、租赁标的:闽南师范大学瑞京学生公寓D幢底层1、2号店面招租。租赁期限5年,年租金挂牌价人民币28800元。租金按年支付,租赁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

二、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

租赁标的位于漳州市芗城区闽南师范大学瑞京学生公寓D幢,面积约60平方米,楼层总数:7层,所在楼层:底层,简单装修,未办理产权证、土地证。租赁标的现对外出租,租期至2019年6月30日,原承租方参加竞价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以上标的面积为大约数,以实际看样为准。

三、租赁用途:仅限经营日用百货、学习用品、预包装类食品、罐装饮料、配钥匙。(特别提醒不得制售熟食,不得售卖玻璃瓶装酒)

四、竞租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或违规违法史的境内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自然人须持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2、未被列入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中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需证照齐全,具备或满足所竞租店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所竞租标的要求的经营用途之一项或多项),近三年来(2016年5月以来)有1年及以上经营经验(以营业执照注册时间为准)。

4、闽南师范大学在编在岗教职工及投资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不得参与本次竞租。

5、竞价保证金人民币2万元。

五、需要承租方接受的基本条件:

1、出租方不保证标的店面的现有装修状况,以标的店面现有的空间面积和移交时的状况出租。

2、原承租方需结清租金和水电费等费用后方可参加竞租。

3、承租方需守法经营,维护经营场所及门前卫生。

4、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等证件。

5、承租期间一切因承租方使用的租赁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税费(包括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6、承租期间承租方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水、电、垃圾清运、收银卡机维护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7、承租方对承租房只有使用权,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转让。

8、承租方不得改变建筑物结构,如需装修应将装修方案报出租方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9、租期满后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原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履约保证金。

10、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若原承租方成交则租赁期限将接续原租赁合同的到期时间签订。

六、竞价方式:密封式一次性报价。

七、公告期限:2019年6月6日—2019年6月2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承租方,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顺延至2019年9月30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

报名截止时间以相关竞价文件为准。竞租人应在公告期间到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领取相关竞价文件。

八、咨询电话:0591-87315305、87315281、87891629;

联系人:吴女士、陈女士、林女士;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二十二层。


编号 FC00011756
名称 闽南师范大学瑞京学生公寓D幢底层1、2号店面招租
挂牌价 2.88万元
保证金 2万元
挂牌开始日期 2019-06-06
挂牌结束日期 2019-06-27
是否延牌
联系人 吴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7315305
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

https://www.fjcqjy.com/html/fc/0026986798312146829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