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南师大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食堂招租底价评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闽南师大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食堂招租底价评估服务项目于2019年1月23日在后勤管理处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发出后,部分潜在投标人反映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第(3)点“入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省属国有单位选择评估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企〔2012〕92号)评估机构优选库名单。”所根据的文件文号有误,实际应为闽财企〔2012〕95号,且该文件现已被废止。
经核实,《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省属国有单位选择评估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文号应为闽财企〔2012〕95号,该文件已于2017年9月18日被废止,具体详见http://czt.fujian.gov.cn/zfxxgkzl/zfxxgkml/gfxwj/jjqy/201709/t20170921_4566198.htm 闽财企〔2017〕17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废止<福建省规范省属国有单位选择评估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为此,特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予以修改更正,具体如下:
1、删掉招标文件第3.2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第(3)点“入选《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规范省属国有单位选择评估机构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企〔2012〕92号)评估机构优选库名单。”。
2、因招标文件有更正,故本项目投标时间更改为2019年1月31日上午9:30至10:30,开标时间更改为2019年1月31日上午10:45
3、更正后的招标文件详见本公告附件。
附件:
闽南师大国际学术交流中心食堂招租底价评估服务项目招标文件(2019年1月24日修改更正).docx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9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