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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北401、501生科院实验室钢化玻璃隔墙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修缮科 发布时间:2018-11-08 16:20:24 浏览:

达北401501生科院实验室钢化玻璃隔墙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闽南师范大学相关要求,现就我校达北401、501生科院实验室钢化玻璃隔墙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达北401、501生科院实验室钢化玻璃隔墙项目,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投标清单、施工方案为准。

1.工程地点:达北401、501

2.工程内容:做玻璃隔墙、铝合金推拉门(详情见预算文件)

3.工程质量要求:按招标人的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质保期:贰年。

4.工期要求:20个日历天。

5.工程概算总价:13023元

6.工程结算方式:工程结算价=中标单价×工程量,采用固定单价,工程量据实结算。

7.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室内装修或装饰装潢资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理人均不得与闽南师范大学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且投标代理人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挂靠关系。8.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中标价办法,并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采用方式。


二、投标要求及说明

1. 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须报名,所有潜在投标人递交标书时,现场签到即视为报名。

   如需看现场,请联系张老师:15959677348。如有异议,请书面联系张老师、董老师,联系电话:0596-2591066。


2.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递交地点为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综合科(闽南师范大学达理学生公寓活动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1月19日9时15分

  开标地点: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4.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应包括对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室内装修或装饰装潢资质等相关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报价单等。(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投标人须编制由以上所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佰元整,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密封提交。本项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柒佰元整,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5.2中标后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

    5.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联系方式

电话:0596-2591066  传真:0596-2591066

联系人:张老师、董老师

 

  达北401、501生科院实验室钢化玻璃隔墙项目招标公告.doc

  达北401、501生科院实验室钢化玻璃隔墙项目预算文件.rar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