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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文化艺术中心周边绿化整治工程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校管科 发布时间:2018-08-27 11:42:27 浏览:

闽南文化艺术中心周边绿化整治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我校闽南文化艺术中心周边绿化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闽南文化艺术中心周边绿化整治工程,我校闽南文化艺术中心即将建成投入使用,周边区域需进行绿化整治。

1.项目地点:闽南师范大学闽南文化艺术中心周边

2.项目规模:约2800m2,预算96800元。

3.施工内容及要求:

①施工内容:整理绿化地、铺种草皮、绿化喷灌设施铺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按现行国家及本地区有关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组织施工及验收,并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③中标人应做好安全保障,确保施工人员及施工区域内其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同时不得破坏周边的各种设施,如发生事故由乙方负责。

④草坪铺种方式为满铺,养护期为六个月(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起算)。

4.工期要求:25个日历天,逾期完工每延长1天扣除工程款500元。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日为准,开始计算工期。

5.结算方式:

①本项目最高限价为96800元。

②根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的综合单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③投标报价中需保留4500元暂列金,用于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项目结算。

④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等新增项目的综合单价由有资质的第三方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及定额结算。

6.付款方式:

①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支付工程款5万元;

②审核结算完毕后支付到结算价的80%

③养护期满后付清工程款。

7.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8.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办法,投标报价最低者为中标者,中标者弃权后,按金额最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者,同等标价以抽签确定中标者。

二、投标要求及说明

1.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所有潜在投标人递交标书时,现场签到即视为报名。

2.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93日上午830分至930分,递交地点为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综合科(闽南师范大学达理学生公寓活动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930940

开标地点: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4.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对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书、投标报价等。上述材料均需加盖公章,一式肆份。

投标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密封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5.2中标后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

5.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工程完工后退还。

7.联系方式

电话:0596-2591066 传真:0596-2591066

联系人:张老师、谢老师

 

 闽南文化艺术中心周边绿化整治工程项目招标文件.zip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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