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2018年校园消杀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我校校园消杀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闽南师大2018年校园消杀服务,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项目地点:闽南师范大学。
2.项目规模:项目预算约为人民币40000元/年,投标人的单价报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3.项目消杀范围:
3.1达理公寓1-8号A、B站,瑞京公寓A、B、C、D站,白宫宿舍,研究生公寓,过渡房内外及走廊通道全部;逸夫楼及宾馆、综合训练馆消杀;教学楼及学校外围绿化带、水沟等。
3.2芙蓉餐厅、吃情在线餐厅、达理公寓餐厅、中快餐厅、师大勇仔餐厅、师大沙县小吃、博文餐厅、瑞京第一餐厅、瑞京第二餐厅。
4.消杀使用药品:
4.1灭鼠药物:0.005%溴敌隆毒饵
4.2灭蚊蝇药物:10%右胺·高氯残杀威水乳剂,10%高效氯氰菊酯悬浮剂 ,4.5%顺式氯氰菊酯微乳剂
4.3灭蟑药物:0.6%高效氯氰菊酯粉剂、1%氟虫胺杀蟑胶饵、10%右胺·氯菊微乳剂
5.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经营范围必须含有害生物防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理人均不得与闽南师范大学存在劳动用工关系,且投标代理人与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挂靠关系。
6.结算方式:消杀完成后,根据消杀数量据实结算。
7.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的办法,投标总价最低者为中标者,中标者弃权后,按金额最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者,同等标的以抽签确定中标者。
8.本次消杀服务合同有效期:2018年1月-2018年12月。
9.服务要求:服务期间应服从招标方要求,碰到应急消杀随叫随到,服务态度要满足招标方的要求,否则招标方可以终止合同。
二、投标要求及说明
1. 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所有潜在投标人递交标书时,现场签到即视为报名。
2.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月11日上午9时00分至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综合科(闽南师范大学达理学生公寓活动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1月11日09时40分
开标地点: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4.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材料至少应包括如下各项材料:
4.1对公账户信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必须含有害生物防治经营范围);
4.2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代表不直接到达投标现场时);
4.4报价单;
4.5必须提供在漳州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6提供本公司5名及以上除四害施工人员的有害生物防治员证书复印件(需通过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考核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本公司至少有上述2名有害生物防治人员缴交的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4.7提供除四害药物“三证”即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
4.8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9在漳州地区有固定经营场所,须提供场所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
4.10以上资格证明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4.11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须编制由以上所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壹份,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密封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未中标者在投标结束后当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5.2中标后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
5.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联系方式
电话:0596-2591066 传真:0596-2591066
联系人:张老师、董老师
闽南师大2018年校园消杀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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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8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