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闽南师大电梯维保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质要求及评标方式的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经咨询漳州市质监局,漳州市质监局答复对于我校电梯的维保单位目前尚无必须取得电梯制造单位授权委托的硬性规定,因此,取消《关于闽南师大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补充公告》中所列“投标人需取得相应投标包的电梯制造单位(包一通力电梯、包二森赫电梯)的委托或授权文书。”的资格要求。
闽南师大电梯维保服务项目于2017年3月7日在后勤管理处官方网站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发出后,部分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方式的评分比例提出质疑,经核实,现予以更正,更正情况如下:技术分由50%调整为65%,报价分由50%调整为35%。最终得分=技术得分x65%+报价得分x35%。
特此公告。
后勤管理处
2017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