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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南师大电梯维保服务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补充公告

来源:闽南师范大学 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7-03-15 15:27:11 浏览:

关于闽南师大电梯维保服务

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补充公告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领域电梯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质检特函[2012]8号)、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质监局《关于漳州市公共领域电梯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2]282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文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安全工作的意见》(国质检特[2013]14号)三份文件的精神要求,公共交通领域电梯须由制造单位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进行安装调试和日常维护保养,故闽南师大电梯维保服务项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补充增加如下条件:投标人需取得相应投标包的电梯制造单位(包一通力电梯、包二森赫电梯)的委托或授权文书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因以上原因推迟,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推迟为2017322上午830分至930分,开标时间推迟为2017 3220940分。

特此公告。

 

后勤管理处

201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