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大中西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要求,现就我校中西区垃圾清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闽南师大中西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1.服务内容:闽南师范大学中西区垃圾清运服务,即我校行知桥和瑞京步行桥以西的校园区域(含我校管理的校门外广场路面、绿化带,不含达理公寓区)日常垃圾清运。
2.服务周期:一年。
3.本次招标最高限价为每月服务费6500元,投标报价超过6500元的即视为废标。本次投标报价为大包干价格,即包含人工费、工具物资费(垃圾清运点的垃圾收集设施,即垃圾桶、垃圾箱或人力板车由我校负责提供)、管理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的资质。
4.2具有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4.3信用承诺:参加投标前一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投标资格;参加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5.服务要求:
5.1需清运的垃圾包括:日常生活垃圾、落叶断枝、零星苗木修剪垃圾、零星土头垃圾、零星装修装饰垃圾等。
5.2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作业规范,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收集清运垃圾。每天整体收集清运不少于2次(寒暑假每天整体收集清运不少于1次)。服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需增加清运次数,或清运范围内垃圾清运站点发生变化,需按要求全面无条件的清运。
5.3收集的垃圾需运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垃圾处理场所倾倒。
5.4垃圾装车完毕,垃圾收集设施(垃圾桶、垃圾箱、人力板车等)应及时保洁、复位,清理作业场地。保持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的干净整洁。
5.5用于装运垃圾的车辆应当密闭、完好和整洁。运输过程中不得沿途“滴、洒、漏”。
5.6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停止或中止服务。服务期内停止服务达到3天的,即视为违约,我校有权终止服务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7服务完成不到位的,我校通知(包括书面通知、相关人员电话或微信、QQ通知)后应于四小时内完成到位。当月服务完成不到位达到15次的,或当月经通知后不按规定整改达到5次的,即视为违约,我校有权终止服务协议,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5.8服务完成不到位,指不按规定时间完成清运任务的、部分清运点垃圾未清运的、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不整洁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清运次数不能及时到位的、运输过程中沿途“滴、洒、漏”的。
6.服务费支付方式:
6.1服务费按月支付。按规定按要求完成每月服务任务的,次月20日前(除寒暑假外)转帐支付服务费。寒假期间服务费于3月20日前转帐支付;暑假期间服务费于9月20日
前转帐支付。
6.2当月服务完成不到位达到5次不满10次的,或当月经通知后不按规定整改1次不满3次的,服务费按百分之九十计付。
当月服务完成不到位达到10次不满15次的,或当月经通知后不按规定整改达到3次不满5次的,服务费按百分之七十计付。
当月服务完成不到位达到15次的,或当月经通知后不按规定整改达到5次的,当月服务费不予支付。
6.3停止服务达到3天的,当月服务费不予支付。
6.4服务期内根据实际情况需增加清运次数,或清运范围内垃圾清运站点发生变化,不再另行计付服务费。
7.招标及确定成交的原则:
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资质评审,通过评审的投标人,以最低报价中标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二、投标要求及说明
1.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所有潜在投标人递交标书时,现场签到即视为报名。
2.投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8时30分至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综合科(闽南师范大学达理学生公寓活动中心二楼);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5月3日09时40分
开标地点:后勤管理处会议室
4.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对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投标书(需盖投标单位公章)等。
投标人须编制由以上所规定文件组成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伍份,正本用A4幅面纸张打印装订,副本可以用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并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则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投标文件须密封完整并在密封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提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密封提交。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的组成部分。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1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5.2中标后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和因中标人原因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的;
5.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无违约行为的,服务期满退还。
7.联系方式
如有咨询,请联系郭老师,联系电话:
0596-2591431。
如有异议,请书面联系张老师、董
老师,联系电话:
0596-2591066。传真:0596-2591066。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7年4月24日
闽南师大中西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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