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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师大学生公寓组合床维修配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来源:闽南师范大学 后勤管理处 发布时间:2016-09-30 11:38:32 浏览:

闽南师大学生公寓组合床维修配件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根据相关要求,拟就我校学生公寓组合床维修配件向校内外公开招标采购,具体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的详细要求如下:

1.1我校学生公寓组合床使用时间较长,大多已过质保期,日常维修需一定的配件,现就这些维修配件的采购进行招标,具体物品见投标清单(报价表)。此次招标取所有物品的合计总价最低者为中标人,中标人弃权(或被取消中标资格)后,视情况重新组织招标或按照合计总价最低顺序依次确定中标者,同等标的以抽签确定中标者。投标人在报价(报价含税费)时,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1.2配件的规格见投标清单(以目前我校所用的组合床实物为准),配件的颜色与目前我校组合床一致(或基本一致),配件的材质、制作工艺等其他要求不得低于我校目前组合床,目前我校组合床各配件材质如下(具体的可以到我校宿舍现场察看,以目前我校在用的组合床为准,所供的货物能够保证为维修组合床所用):

1)靠背椅坐垫板:采用多层模压胶合浸渍饰面板制作,榉木纹。

2)靠背椅坐垫板之外:4人间电脑桌桌面采用榉木纹防火板贴面,其余采用榉木纹三聚氰胺浸渍双饰面板制作。内基材全部为优质中纤板。

1.3中标后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0内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无需安装。货款待验收合格后结算并一次性以转账方式支付(因经费来源原因,结算时中标人需按采购人的要求开具不同的发票,其中达理一期开具的发票付款方名称为漳州达理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达理二期开具的付款方名称为漳州师范学院后勤实业中心)。中标人无法按时提供货物、所提供货物质量明显有问题或未能满足1.2中要求的,学校将没收履约保证金。

1.4需现场察看样品的请联系严老师(13799065177

2、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如下:  

2.1投标人应为具有从事维修配件销售经营权等相应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非法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但必须有自己的对公账户,能开具相应货物的正式发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高层管理者或经营者,投标人代表均不得与闽南师范大学存在劳动用工关系。

2.2中标后,中标人需交履约保证金500(未交保证金的视为弃标),货物验收合格后,退返履约保证金。

二、投标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应在201610

12日(周 )上午8:30- 9 30将投标文件密封(密封处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完整后现场递交,正本一份,副本四份(递交地址:闽南师范大学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后勤管理处办公室,电话:0596-2591066,联系人:张老师。投标文件应包括投标清单(报价表)、对公账户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2投标人递交标书时需交投标保证金500元,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2中标后中标人未能做到按规定及时签订合同的;

2.3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3、本次招标采购中,报价统一按人民币进行报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位。如报价表中投标人的总价与单价汇总不一致的,在计算合计总价时以单价汇总为准。

4、报价单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列出投标人代表的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等。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闽南师范大学后勤管理处

2016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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